国家信息农业工程技术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条例


第一条 为保障中心科研环境及实验数据的安全,鉴于目前计算机病毒危害状况,国家信息农业工程技术中心特制定以下条例,请全体人员参照执行。

第二条 中心尽可能地配备个人所需PC机及必备工作环境。用户对自己管理使用的PC机,务必定期查杀病毒。

第三条 建议在操作系统中安装病毒监测程序,防止病毒意外侵入。

第四条 定期对重要数据存档。系统管理员应对操作系统下的数据每两周备份一次。

第五条 对于病毒重点发作期做重点防护。系统管理员应尽可能提前通知大家采取包括安全防范、提前查杀、变更时间及停机暂避等手段进行防护。

第六条 凡下载软件或外来拷贝软件,需确保未受病毒感染后使用。

第七条 凡在中心公开的软件,提供者需确保其未受病毒感染或公开声明。

第八条  如遇病毒发作,无论轻重,请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,以便采取对策,提醒全中心加以防范。

第九条 欢迎大家提供安全有效的病毒防范软件或者有关信息。

第十条 中心所有人员不得利用网络资源传播、浏览、下载反动、淫秽等非法视频、文件和图片。

第十一条 中心所有人员需注意节约网络资源,不得随意浏览及下载与学术专业无关的视频、文章和图片。

第十二条 中心所有人员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软硬件管理规定,不得故意制造、传播计算机病毒。

第十三条 中心所有人员不得蓄意攻击科研网络资源,严禁剽窃、故意删除或破坏他人科研成果。

第十四条 中心所有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替非本室人员使用网络资源。

第十五条 中心网页由专人编辑、操作和管理,其他人未经中心主任批准不得擅自修改,删除网页上的内容,不得添加与中心无关的内容。

第十六条 中心所有人员应尊重他人权益;不得随意向他人信箱投放与工作无关的信息。

第十七条 对违反上述网络系统安全者,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、警告、严重警告、上报学校(或学院)的行政处分。